系统方案
》多盾防伪系统
》分区和流水号防窜货
》条形码防窜货
》会员积分
》彩码防伪技术
联系我们

广州多盾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20-22365765

传真:020-22365765

手机:13316108315
      18122139235
      1801173056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涌东路400号
      中科商业大厦

火车票造假频发 防伪技术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火车票这种有价证券在旅客运输高峰期的日益紧俏,伪造车票、倒卖伪造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在近十年不断呈现出新的趋势和变化。近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专门对该院十年来审理的伪造、倒卖伪造火车票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这类案件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

犯罪行为增势迅猛,票面金额10年翻了200多倍

1997年,该院受理的伪造、倒卖伪造火车票案件涉票数量仅为23张,票面价值共计732元;2000年以后呈明显上升趋势,2005年此类案件涉票数量为122张,票面价值59000元;2008年此类案件涉票数量猛增至700余张、票面价值达19万余元。

制假手段多变,批量制假初见端倪

犯罪分子的制假手段、方法随着火车票高科技因素的增加而更新换代,制假手段仿真度增加。2005年以前受理的涉假火车票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多使用刀片、糨糊、涂改液、褪字灵、假图章等工具,采用涂改、挖补、粘贴等方法,对废旧或短途车票进行变造。随着近年来传统的硬板卡式火车票逐渐被电子软票取代,被告人伪造的手段和方法也随之更新和“完善”,一些犯罪分子用来伪造假火车票的纸张和印刷防伪等技术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该院2006年受理的唐某等人伪造火车票案件,是此类案件中首起利用扫描、排版、电脑打印、坐标定位等“高科技”手段伪造火车票的案件。此后审理的这类案件中,利用计算机技术批量制假票的现象愈演愈烈。

共同犯罪居高,伪造和倒卖伪造火车票行为共存

据统计,1997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有67%为多人共同犯罪,58%为伪造和倒卖伪造火车票的行为一案共存。由于犯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伪造火车票、专人负责联络票源、专人负责倒卖伪造的火车票的团伙犯罪形成“伪、销一条龙”的“营销模式”。例如2008年12月审结的郑某某等五被告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一案,就是由郑负责伪造火车票并组织其他人员负责销售,整个犯罪流程具有较高的“组织性”。

被告人多有前科劣迹,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该院1997年以来审理的此类案件涉及29名被告人,有10名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有4名还因伪造、倒卖伪造的火车票被判过刑。如刘某、连某案,刘某2004年曾因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的2006年又再次倒卖伪造的火车票,连某也在2005年因伪造车票被行政拘留过,2006年又再次倒卖伪造的火车。

这些有前科的被告人特别是再次因同一案由被公诉的被告人,不但在伪造火车票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掌握着比较“成熟”的制假手段,还因具备曾与公安机关多次“交锋”的“经验”,在进行假车票交易的过程中特别会注意摆脱侦查人员的跟踪与控制。例如该院2005年审理的江某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中,被告人在与购票人交易时,几易其地,最后从北京西站乘坐出租车绕了好几圈到达海淀区玉渊潭南路后才进进行交易。

上述案件的出现和增多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火车票供需矛盾突出短期内无法缓解

我国铁路虽然从1997年开始相继进行了六次大提速,增设了动车组等各类高速列车,并且对铁路售票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但由于我国铁路总体运能有限,短期内无法有效缓解的“一票难求”状况与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乘车需求的之间的矛盾,使伪造和倒卖伪造的火车票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利用旅客迫切的求票心理大肆制假。

暴利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犯罪分子仅用简单的工具就可以对短途或过期火车票进行变造,通过电脑技术扫描、制版、打印、坐标定位等方法还可以大批量伪造火车票,这种经济上的“低投入、高回报”令伪造火车票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利润空间”,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强的诱惑力。

火车票防伪性能和甄别技术有待提高

1996年电子软票的正式启用,在设计时加大了防伪力度,使用了专用纸张和条形码,对于防止不法分子制售假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尚不足以彻底防止犯罪分子制假售假,加之铁路部门在检票时一般不使用专用的机器设备识别,导致很多仿真度高的假火车票不能被及时发现。如该院1997年审理的秘某某等人伪造、倒卖伪造火车票一案,被告人就利用了火车站退票处对真假票识别仅凭肉眼进行识别难以分辨的漏洞,将伪造的火车票通过到退票处退票“倒卖”出去,从中获利。

火车票销售状况的动态监管存在技术缺陷

目前,我国铁路部门已经对部分软卧、硬卧车票的销售状况予以联网动态监控,但由于我国铁路客运流量过大和技术开发等因素尚不能掌握每一张售出火车票的动态情况,使犯罪分子大肆利用这一技术缺陷倒卖伪造的火车票成为可能。例如,北京铁路警方2008年7月破获的一起伪造、倒卖伪造的火车票案件中,犯罪分子先从车站购买火车票,按照票上的席位信息伪造假票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假票卖给旅客,并在火车开车前的十几分钟内到退票窗口退掉真票。而此时由于列车上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获得该车票已经被退的信息,且接受退票后立即将票出售的概率极低,使购买到那张假票的旅客完全可以“对号入座”。

针对上述问题法官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发展不同层次的旅客运输,解决铁路运能与旅客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的根本矛盾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这种国情决定了中长距离客货运量要求巨大。交通运输作为一个公共产品,要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满足旅客乘车的需求,除了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现有的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建设快速度、高密度、大运量的铁路运输线路外,还要全面发展公路、民航、水运等客运行业,使旅客运能全方位提高。

(二)提升火车票的防伪技术和甄别水平,打压犯罪获利空间

最大限度打压犯罪的“营利”空间,增加其犯罪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现有的电子软票有专用纸和条形码的防伪技术,但由于犯罪分子制假技术越来越“高明”,对于普通的旅客甚至是一些车站工作人员来说,用肉眼进行识别都是很困难的。但由于通过全国联网销售的每张火车票都有惟一的条形码,铁路部门可以在继续提高火车票防伪水平的基础上,在一些重要环节上提升鉴别车票真伪的能力。比如,在检票进站时可以用仪器对条形码进行扫描。同时,铁路部门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火车票真伪的平台,如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等,使购买了车票的旅客可以通过车票的编号查询该车该车票上所载的信息的真实性,如始发站、终到站、日期、票价等全部信息是否吻合一致。此外,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还可以通过强化对此类犯罪行为的举报和奖励机制,从而使犯罪分子在制假售假过程中阻力重重。

(三)对车票发售状况的实时监控技术亟待完善

针对近年犯罪分子屡屡利用目前铁路部门无法实现对已发售车票的动态监控实施犯罪的状况,铁路部门应通过进一步的技术攻关尽早实现完善对发售后车票的有效监控。可以通过网络和通讯技术将所有的售票点、火车站、运行列车联网管理,通过专门的系统可以监控到目前所有火车票所处的状态,如“已售”、“待售”、“退票”、“二次出售”等。

 

  上一页 下一页  

版权信息:广州多盾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涌东路400号 电话:020-22365765

?2013? 粤ICP备08006847号